公安部正式出手,这些人的末日到了!
作者:张生
来源:鸣金网(ID:mingjin-wang)
(本文首发:鸣金网,图片来源:网络)
大数据、催收、第三方支付注意了,
公安部明确表态:绝不姑息!
一
昨天,公安部召开“净网2019”新闻发布会,剑指“套路贷”这个网络毒瘤。
公安部重点通报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套路贷案例:有人借款1500元,5个月滚到35万,紧随无力还款而来的就是骚扰、恐吓和暴力催收;公安机关介入后,很快将该案涉及的9个团伙、73名罪犯抓获。
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,随同该案水落石出的,是一家名为“北京天科安华”的公司,其专门为“套路贷”研发的“阿尔法象”系统,背后有数据公司提供风控和催收,还有第三方支付提供资金支付结算。
在这样的“一条龙服务”下,一旦有人上套,整个家庭都会被拖入无底深渊,整个链条上流淌的都是从受害人身上榨取的高额利润。
公安部随即在全国开展专项行动,一大批知名企业东窗事发:非法放贷和暴力催收的51信用卡,数据爬虫公司同盾科技、公信宝、摩羯科技……
而这只是开始,公安部明确表示:对‘套路贷’涉及的技术服务商、数据支撑服务商、支付服务商、推广服务商等进行生态式、全链条打击,绝不姑息!
二
人民日报曾鲜明的指出,“套路贷”不是贷,而是犯罪。
因为“套路贷”从来都不是为了贷,而是为了套路,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,形同诈骗。
为了实现这个罪恶勾当,他们为受害人设置了重重陷阱,一旦有人失足踏入,几乎没有逃出升天的机会。
1、制造民间借贷假象。以“小额贷款公司”、“投资公司”等名义,打着“无抵押”、“零门槛”、“低利息”、“3分钟放贷”等招牌当做诱饵,吸引借款人上钩,不论是校园贷、车贷、房贷,还是手机贷、整形贷,只要你想贷,统统都能办。
2、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。当场和你签订不高于24%的年利息借款合同(超过不受法律承认),甚至当着你的面将借款全额打入你的账户,制造钱款已全部交付被害人的假象。随后再要求你现金或转账支付中介费、服务费、保证金等数额高昂的费用,但合同中却只字不提。
3、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,就怕你按时还款。到了每个月要还钱的时候,以系统故障、银行结算延迟,或是干脆不接电话玩失踪等方式,造成借款人无法如期还款,然后以借款人违约为名要求偿还高额违约金、滞纳金、手续费等。
4、恶意将借款金额垒高,就是要让你无力还款。到这一步的时候借款人已经沦为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,他们会“好心”安排关联公司或人员帮你“还款”,继而再换一拨人跟你签署金额高到离谱的“借款协议”,你和家人名下的车子、房子等财产全都被当做抵押的筹码。
5、软硬兼施进行催收“索债”。在借款人根本不可能偿还这虚拟的债务后,通过恐吓、威胁、或是假冒公检法胁迫受害人及家人将房产超低价过户给他们还款,甚至真的采用法律诉讼、仲裁的手段“合法”将受害人财产掠夺。
贷3000元要还69万、借6000元却欠款12万、欠2万债务后赔了一套豪宅……近两年来这种新闻频频曝光,将“套路贷”吃人不吐骨头的本质暴露无遗。年轻人闻风丧胆的“714高炮”、令无数大学生惨遭毒手的校园贷、前两年轰动全国的裸条贷、曾如火如荼的P2P网贷等当中,都少不了“套路贷”的影子。
三
严惩不贷!国家终于动手。
今年4月,“两高两部”首次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套路贷,涉老年人、未成年人的将从重处罚!
而在去年9月,全国首例“套路贷”涉黑案在天津宣判,主犯穆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4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其他3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到10个月不等。
一个月前,“青岛资本之鹰”套路贷案宣判,主犯卢宝刚被判有期徒刑25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其余12人分别被判处18年到1.7年不等。
就在一个礼拜前,安徽一“套路贷”团伙被法院宣判,28岁的“女老大”被判有期徒刑25年,这个还是在读研究生的90后当庭痛哭流涕。
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。
四
这一次,国家要出重拳斩断这根罪恶的链条。
那些从网上爬取个人用户信息图谋不轨的数据公司要当心了,国家已大幅提升网络监控能力,切莫再伸手,伸手必被抓。
那些打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旗号,却行欺诈、恐吓、暴力索债之实的催收公司要转行了,不用等到站在法庭上的时候,悔不当初已经晚了。
那些意图赚取昧良心钱、给“套路贷”充当帮凶的三方支付公司们,央行的法眼足以洞穿所有黑暗,因小失大的代价是惨痛的。
最关键的,那些还在打着套路他人攫取不义之财心思的人们,再不放弃幻想,一旦被抓,这辈子基本就交代了。
国家已正式敲响警钟,这个肮脏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都该认清现实!
善恶终有报,天道好轮回。
不信抬头看,苍天饶过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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